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1-08-19 07:43:2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完成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项目”)工作,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代表人为韩宇鹏先生、高鹏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近日,公司收到国泰君安《关于变更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高鹏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将不再担任本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君安委派董帅先生(简历附后)为本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接替高鹏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韩宇鹏先生、董帅先生。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保荐代表人董帅先生简历

董帅先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项目运作。董帅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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