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通过接受信访举报、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工作汇报、组织个别谈话、开展走访了解等方式,听取和受理干部群众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关键(重点)岗位党员、干部,所属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保证巡察工作有序进行,巡察期间,设立值班电话、举报邮箱和联系信箱(见附件)。值班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特此公告。
中共兴化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