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妇女的法律地位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文明与进步。然而,妇女权益被侵犯的现象还相当严重,如今家庭暴力、性骚扰、拐卖妇女等词频频出现在热搜头条,所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首先更是女性自己的责任。
本次宣讲主要以妇女权益的保障为主题,并参考《民法典》,重点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修订草案),立足当今妇女权益保障的诸多问题,从法律角度为大家进行介绍。赵丽萍律师团队通过精心准备,以当下讨论热度较高的丰县八孩母亲(网称“铁链女”)案件,以及为教育事业贡献自己一生的张桂梅先进事迹和我国的巾帼英雄为例,展开这次生动又干货满满的法律宣讲。
赵丽萍律师首先向大家介绍了当今社会存在着哪些侵犯妇女权益的行为和现象?进而从性别歧视、家庭暴力、性骚扰、拐卖妇女、女职工权益保护等多个维度,介绍了法律上赋予女性哪些合法权益?其次又分享了当妇女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该如何寻求救济?与此同时,侵害者又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本次宣讲全场女性居多,会场氛围融洽,大家都仔细聆听。
《妇女权益保障法》于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实施已届30年。2021年12月24日到2022年1月22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85221人参与,意见多达423719条,是同时期征求意见的公司法(修订草案)参与人数的100多倍。如此热度,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我国当前社会对妇女权益保障的重视。江苏徐州丰县八孩母亲被拴铁链事件令国人愤慨,她被拐卖的惨史和受虐待的遭遇,也令每一个正直的中国人感到羞耻。以此次三八妇女节为契机,赵律师力求向更多人传达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普法意识,增强女性的自我权利意识和维权能力。
宣讲结束后,大家都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收获颇多,尤其是女性同志,对本次普法宣讲赞不绝口,表示要学法、懂法,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赵丽萍律师也对所有女性致以诚挚的祝福:“女性权益保护绝不仅仅是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的责任,更是每一位社会成员的责任,最主要的还是我们女性自己的责任。愿每位女性不仅具有自我保护的意识,更有自我保护的能力,远离罪恶,永远生活在阳光之下。”
供稿:张景瑜
审核:赵丽萍
编辑:郭炳均
第【19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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